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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它佩戴在恋人的脖颈上,贴近执掌爱情的腺体,便如用专属于你的色彩和气息标记他/她。
甜美而隐秘的恋慕——这便是虹水晶的私语。
帝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广告,在一百多年的流传中逐渐丰满成为一种人人因循的文化。
少年少女们在情窦初开时,都会努力打工攒钱,购买一颗昂贵的虹水晶,将它带在身上,日复一日的灌注导力。当虹水晶的颜色足够流丽和醒目时,便将它赠给自己喜爱的人——那便是最率直美好的告白。
黎晓太迟钝了。明明那么早就已经喜欢上成铭了,却直到那个无可挽回的秋日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意。所以她从来都没意识到,自己该为他养一颗虹水晶。
但是成铭养了。
——不管是喜欢她,还是会喜欢上她,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什么意外。
他用了足足十二年时间意识到这个事实,而后便嚣张却又因循常识的筹备好了一切,傲慢却又耐心的等待她意识到这件事的那天到来。
直到那一天终于到来。
……而后在短短一日之内,被摧毁殆尽。
黎晓攥着那颗虹水晶,将它轻轻贴在心口上。
这时漫天烟火轰然绽放。
——烟火大会终于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