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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第 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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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一点点吞噬暮光,侍从举着竹竿,将点了蜡烛的灯笼升到屋檐下。

趁着灯光,沈叔眼角余光悄悄落到了季松身上——

一串碎银坠子挂在他腰间,随着他步伐明明暗暗地闪着光。

原来是打劫自己一行人的匪首。怪不得他认得沈禾。

两人不做声地在院子里散步,走到墙角时,一股浓烈到让人头疼的花香袭来。沈叔笑道:“这月季开得真好啊,娇艳欲滴的,一看就心里舒坦。”

辽东苦寒,许多娇贵的花花草草都活不下去,只有生命力顽强的月季活得热烈,是以许多院子里都种了月季。

不过季松本来就不爱花花草草,此时更没心思去赏花赏月,望着门口随口敷衍:“确实开的好,深秋了还开着。”

正巧季怀义带着张大夫进来,季松几步走过去,拽着张大夫的胳膊就往屋中走:“怎么来得这么慢……快来!”

张大夫被他拽得不住踉跄,沈叔目光落到了月季上。

月季径有三尺,其上花朵繁密硕大,只有一点——

花朵上的花瓣没了大半,还连在花萼上的几片花瓣也没精打采地打着卷儿。

分明一副破败模样。

季松竟然担心得连月季残败都没注意到,就这么轻易地被他给绕了进去……

沈叔心情越发沉重,转身跟到了屋中。

沈禾静静昏睡在床上,被子严严实实地压在身上。

离床三尺处,黄铜炭盆熊熊燃烧,碳块不时劈啪作响,可沈禾依旧冷得瑟瑟发抖。

投了凉水的毛巾搭在额上,沈禾脸颊依旧被高热灼烧得晕红。单薄如纸的面容上,她嘴唇毫无血色。红面白唇衬着漆黑的发,隐约带着股病态的妖异。

沈叔进来时,张大夫两指正搭在沈禾腕上诊脉。

季松凝神屏气站在一旁,眼睛紧紧盯着她细若芦苇的手腕。

太瘦了。

瘦到……一副薄命相。

张大夫收回了手指,坐到桌前提笔写方子。

抓药的事照旧交给了季怀义,张大夫季怀义双双离去,沈叔客客气气地请季松出去:“今日多谢五公子出手相助。只是我家公子昏迷不醒,该好生静养才是,还请五公子与我一同出去。”

季松自然应允。

屋外繁星灿灿,夜风寒凉。

冷风吹得季松冷静下来。他转头问沈叔:“她身边,就没有个丫头跟着?”

季松这话明明白白——出门在外,难免有点头疼脑热。沈禾是个女孩子,遇事也该由女人去照顾。

此番她病到昏迷不醒,身边却连一个侍奉的丫头都没有,到底有许多的不方便。

沈叔沉沉叹气:“本来有个丫头跟着,可惜那丫头也是头一次来辽东,没扛住染了风寒,病到站不起来。”

“老爷没办法,只得将她安置在朋友家中,留了银两延医问药,只等她病好了,再跟着朋友回京城。”

那人生病是意外之灾,但沈叔叹息的并非是由此带来的不便,而是季松的话。

现如今,他一丝遮掩都没有,如此直白地发问,真不知道是祸是福。

季松也有些惆怅。

宁远侯府就是个和尚庙,里头全是老老少少的男人。他爹平生最嫌弃男人娇气,莫说他们了,就连他爹,大名鼎鼎的宁远侯,身边也没个丫鬟伺候着。

府里也不是没有女眷,但都是些做饭洗衣的婆子。这些婆子身板比男人壮、嗓门比男人粗,真要是动起手来,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。

想了想,季松无奈道:“等下我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,虽然有些粗手粗脚,但多少能帮她换件衣裳。”

方才季松看得清清楚楚,沈禾虽然瑟瑟发抖,头发却被冷汗粘在脸颊上,想来衣裳也被汗湿透了。湿衣穿着不好,她病得人事不省,更衣之事,还是要别人去做。

沈叔没料到季松还有如此细致的一面,讶异着答应,又和声央求:“我家姑娘的身份……还请五公子帮忙保密。”

季松答得认真:“沈叔请放心。”

沈叔不由头疼起来——季松这一副熟稔的模样又是哪般?

夜风吹过灯笼,纸糊的竹灯笼不住摇晃,烛光也忽明忽暗,仿佛下一刻就要熄灭。

就像卧病在床的沈禾一样。

季松忍了又忍,终究还是开口询问:“沈姑娘她……身体很弱?”

沈叔沉默片刻,将利害权衡了个遍,终于低声道:“姑娘出生时只有八个月,没满月就发了高热,险些夭折。”

“所幸沈家还算殷实,老爷四处访问名医,不知道花了多少钱、吃了多少药,姑娘才平平安安活到了十五岁。”

“这些年老爷四处行商,一则为了补贴家用,二则也在四处搜罗药材,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
“不过,一直都有大夫说姑娘注定早夭,前年还有大夫活不过二十岁。老爷素来好脾性,可听了这话,撸起袖子把人打了出去。”

“如今……”

之后的话被叹息取代,季松眼睛转向屋子,心头涌起阵阵怜惜,与焚心灼骨的怒火——

真是报应啊,人家宁愿违心地诅咒自家姑娘早亡,也不愿意让自家姑娘和他扯上一丝一毫的干系。

季松不怀疑沈禾体弱,也不觉得沈禾是早产儿这事有什么作假的必要。

沈禾那副身体就是体弱的力证。

但说沈禾活不过二十岁,季松是一个字都不相信。

原因也很简单:倘若沈禾真是那么个病怏怏、不知道哪天就没命的美人灯,沈父能带着沈禾来辽东行商?

不说辽东地处边陲、气候酷烈,单说舟车劳顿又是何等的辛苦。寻常人长途跋涉还要休养许久,何况沈禾这么个瘦弱的姑娘。

既然沈父肯带自己的宝贝女儿出来长见识,沈禾身体就绝对不会糟糕到命不久矣的地步。

不过沈叔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季松再恬不知耻,也不能厚着脸皮赖在这里,何况他还得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。

思及此,季松拱了拱手,沈叔连忙拱手还礼:“五公子这是何意?”

“我不瞒您,”季松缓缓站直了身体,心头叛逆因着沈叔的避嫌越发强烈,三分好感说出了十分的情意:“我与沈姑娘一见如故,只想好好地爱护她。”

“今日沈姑娘病着,男女有别,我不好进去照顾她,只好劳烦沈叔多多看顾着些。”

“倘若有什么需要的药材、什么想吃的补品,沈叔只管告诉我。再怎么着,爹也在辽东经营了几十年,此处的风物人情,我比几位熟悉。”

“旁的我或许帮不上忙,但在辽东,只要辽东有、只要我想要,就绝没有我拿不到手的东西。”

“沈叔千万不要客气,需要什么尽管直说,也好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。”

沈长生带着一身酒气回了院子,草草擦了手脸就进了女儿的屋子。

见一个比自己还高大健壮的婆子拧了毛巾搭在沈禾头上,沈长生道一声谢,客客气气地把对方请了出去,两指搭在了沈禾腕上——

久病成医,久病之人的家眷也一样。家里有这么一位体弱多病的女儿,沈长生多多少少懂一些医术。

察觉到女儿脉象平稳,跳动的力度也与平常无异后,沈长生略略放下心来,打了毛巾替女儿擦着手掌小臂。

沈禾照旧沉沉睡着,神态也安详。

沈长生爱怜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,转身到了沈叔房中。

沈叔掀起杯子倒了茶,沈长生却没有喝茶的心思:“苗苗屋中妇人,也是季松送来的?”

苗苗正是沈禾的小名。

沈长生与宁远侯这场酒喝的酣畅淋漓又暗藏玄机,结束后匆忙往回赶,途中仆从已经将女儿生病、季松去请大夫的事情告诉了他。

方才见了妇人,沈长生一瞬间就懂了这是谁的手笔。

沈叔沉吟片刻:“是。季松正是昨日打劫咱们的匪首。”

“下午姑娘去拜见宁远侯,季松似乎也在那里……”

沈长生惊得张大了眼睛:“竟然是他……怪不得……”

回想起下午的场景,沈长生心头烦躁更甚,恰巧蜡烛爆了个灯花,沈长生拿起剪刀,咔嚓一声,将长长的烛芯剪了下来。

烛芯落在蜡烛上,烛火猛地一亮,又渐渐恢复如常。

因着饮过酒,沈长生声音有些哑。他问:“你说,季松那兔崽子是见色起意,还是图谋财物?”

权贵人家强娶富商女儿、在陪嫁上狠狠敲一笔的例子比比皆是。季松先是打劫,如今又如此上心,由不得沈长生不多想。

至于见色起意……

并非沈长生自夸,他这个女儿着实漂亮得过分,漂亮到……女儿的婚事被大哥当做了筹码,要将她高嫁联姻。

此番外出,他几番勒令女儿涂黑脸颊。

没想到还是被人注意到了。

沈叔声音也低沉起来:“我试探过了,季松确实对姑娘上心。倘若只是图财,他不至于做到如此地步。”

“苗苗貌美是真,季松见色起意也说得过去;但宁远侯位高权重,倘若季松真是好色之徒,也不至于找不到美人。”

“何况,季松虽然声名狼藉,但并无好色的传闻。”

沈长生放下剪刀,沉沉叹气。

他自然知道这个理。比起图财图色,恐怕是沈禾今日临危不惧,当着宁远侯的面舌灿莲花,落落大方才识出众的样子招人待见,所以季松动了心思。

这却是沈长生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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