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2号在这一轮开局前是拥有使用卡牌的机会,那么她可以选择用,也可以选择不用。
在存在29号领地格的情况下,2号会使用卡牌前往机会格而不是领地格吗?
这个可能性太低了。
毕竟29号领地格并不是她本人的。
所以使用卡牌前往30号机会格的可能性很低,那就是投掷骰子去的。
那又存在一个问题,她最后停留在33号领地格。
从30号到33号,需要3步。
不要后退一步的29号,而去前进三步前往33号?这是什么逻辑。
29号与33号领地格,不仅过路费均为10,最高出价为50,还同时都是4的领地。
除了号码不一样,两者有什么不同?
或许你会说,是因为2号投掷骰子使用卡牌的机会在上一轮就使用了,所以她才只能投掷骰子的方式进入到了30号机会格。
但后一个使用卡牌的机会她为什么会选择前进三步的33号领地格,而不是后退一步的29号?
可能又有人会说是因为2号没有后退一步的卡牌了啊。
的确,不管怎么说,都是有理由的。
所以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,2号的路径为24-30-33的话,3号就需要进入33号或35号领地,才能补足4号的+20增项。
如果3号进入的是33号领地,那么此时33号的所属权还在4号身上。
则3号在33号领地出价60,因2号未出价,所以3号夺得了33号所属权。
又或者3号进入的是35号领地格。
不过因过路费提高到了30,他的出价也就降低到了40。
但3号是不可能会出价40的,因为35号领地是4号的初始领地。
所以在2号选择进入30号机会格的时候,3号进入33号格才是符合结果与逻辑。
若2号进入的是32号领地格,要产生-30的减项,首先扣除过路费20,也就是说出价10。
但这个领地格是3号的初始领地,所以这个可能排除。
最后就只有两种可能性。
这两种可能引发的变动,最重要的就是,一个33号领地所属权在2号上,出价为60;一个所属权在3号上,出价也为60。
那就没有好争论的了,占据领地最重要的是最高出价,至于在谁手上,并不影响另一个人从他手中夺过来。
那有没有可能2号进入的是35号领地格呢?
首先2号是从28号为起始点,但距离35号需要7步,除非她先使用卡牌来到29号领地格,然后投掷骰子为6,进入35号领地格,最后使用卡牌进入33号领地格。
这的确是符合规则逻辑的。
2号的结果就为-10-30-10=-50,需要一个+10的增项。
但这是在2号没有出价的情况下,如果出价了,她需要的增项就要更多。
而这个增项已经在进入格子为极限的情况下,只能来自于3号。
同时这也会产生另一个问题,4号会得到+50的增项,也就是说他还需要-30的减项。
有可能吗?
其实也是可能的。
假设4号也进行了卡牌-骰子-卡牌的移动方式,那么他就能通过75-74-79-80的方式多进入一个机会格,这样他就能得到-30的减项,甚至更多。
也就是说不用限制3号是否进入4号的领地格了。
而这个情况下的可能性就多了,根本就确定不了2号和3号的移动轨迹。
但根据前面的推算,可以知道不管2号和3号怎么移动,33号的最高出价都是60,那在这一个可能性里,会不会也是这样的。
就结果来看,大致只有2号和3号存在出价的可能。
4号的结果为0,之前认为大概率是没有出价的,但在4号可能进入机会格之后,不仅2号、3号路径限制更小了,他也存在出价的可能性了。
4号出价就意味着他至少要出价50,且再获得至少+50的增项。
算上过路费也就是至少需要+70的增项。
而因为2号和3号涉及到的4号领地格出价都是透明的,所以不存在出价失败的可能。
所以他的增项只能来自2号和3号的过路费,和机会格。
2号可以提供最多50筹码的增项。
而3号,可以明确的是,除了最后进入的34号筹码格之外,他还只能进入一个格子。
所以3号最多只能进入4号的一个领地格,33号或35号。
33号领地格的过路费为10,35号领地格的过路费为20。
若进入的是35号领地格,与2号提供的50相加,刚好4号就能得到70的增项。
然而3号还有-40的减项。
也就是说,若3号进入35号领地格,就只能把-40的减项用在这里。
这是不符合逻辑的。
所以3号只能进入33号领地格,但也只能提供10的过路费。
因此若只是提供的过路费是不够的。
4号若要在领地格出价就非得进入机会格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