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段日子,夏岚把自己像只鸵鸟一样藏起来,自暴自弃。
每天睡不着不是办法,她在楼下药店买了一些安眠药,可吃完的那天晚上突然开始发烧。
她披头散发地在屋里翻找,最后给自己煮了一碗姜汁红糖水,虽然头晕晕的,但这次至少在四点之前睡着了,这已经很令人满意了。
隔天醒来,又发现胳膊上起了一圈皮疹,夏岚意识到这好像是安眠药过敏的症状,既然如此,只能换一种加速入睡的方式了。
她选择了跑步,跑步不仅促进睡眠,还可以释放内啡肽,说不定能纠正自己的混乱作息,可比吃药健康多了。
小区人不多,大部分都是老年人,白天也是来来往往,她一圈一圈地跑似乎会收获很多异样的眼光。
于是夏岚决定晚上跑,就在小区楼下,跑累了正好可以上楼睡觉。
晚上九点之后,这个小区就会变得空空荡荡,只有她一个人,像一只不会累的幽灵,漫无目的地游荡。
比起纸醉金迷的大都市,林岗的房租便宜得惊人,她租的这间屋子,房租每个月只要几百块,夏岚觉得自己能毫无压力地在这里住上个十年八年。只为了维持生命体征买些食物,不进行任何多余的消费。
她没有过上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生活,至少过上了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的生活。比起随时随地被工作电话骚扰,这样了无牵挂,好像被世界忘记的感觉其实也挺好的。
只是这样很对不起那位小宫总。
疯狂跑步之后,夏岚睡眠质量确实有了显著的提升。
某天她带上眼罩,准备进入梦乡之后,突然听到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从楼下传来。
“&*??+′″※?#%@$^~!”
夏岚皱起眉头,那个人具体说的什么模糊不清,但他声音很大,听起来不太像是吵架,反而像壮胆一般咒骂。
大概是有人喝醉了吧?
夏岚这么想着,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等到日光透过窗帘照进卧室,她又听到了那个男人的声音。
他的声音不远,就在楼下。
“俺回老家,艹#%@$^!”
真的是太吵了,夏岚皱起眉头,满怀怨念地从床上起身,赤着脚走到窗前,拉开窗帘,窗外阳光普照,她似乎好久都没有这个时间起床了。
她这样想了一瞬,低头看去,骂声来自于一个穿着保安服的人。
“俺可不上班咧,俺可上不了这个JB班咧。”
保安骂骂咧咧,刚从物业的办公室出来。
他拉着一个路过的大爷念叨:“恁们这小区里闹鬼啊,穿着白衣服,没有脚,晚上就在小区里飘啊飘,吓死俺了。”
他话音刚落,突然有一辆卡车开到不远处的单元门口,在门口摆上花圈。
保安两眼一黑,直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。
夏岚刚想把窗帘拉上,转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,穿着宽松的白色裙子,乱糟糟的长头发,凹陷的脸颊,她居然在不知不觉间瘦成这样,真是像一具行尸走肉,看来是不能再跑步了,已经没有多余的脂肪可以减,再跑下去就要出问题了。
她过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发现,哦,原来那个保安是在说我。
她简单梳洗了一番后,想着要不要下楼去把事情说明白,但是再去看的时候,楼下已经没有人了,那她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,给他留下这样糟糕又错误的回忆了。
随后夏岚没了睡意,她简单收拾了房间,正好发现自己的泡面吃完了,于是她下楼,买了胡萝卜,花椰菜,黄瓜还有一小块牛肉。
保证睡眠 ,呼吸新鲜空气,吃着营养健康的食物,嗓子也早就不疼了,这应该代表着她已经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。
夏岚拨通了宫霈然的电话,从那天起,宣告自己的消沉生活结束。
林岗这座城市从此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意义。
相应的,夏岚也为这座城市的旅游业做出了一些贡献,虽然人流量远远比不上各大旅游城市,但是多多少少,还是为这里注入了一些活力。
时至今日,她还在为《雾雨》这部电影进行超长售后。
如果按夏岚的意愿,有深受观众喜爱的作品是好事,但最好还是留些神秘感,而且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名字永远和另一个人绑定。
但是资本世界的意愿就是:只要有人愿意看,就把最后一滴价值榨干为止。
这次,她需要故地重游,在一座废弃工厂拍一组写真,这是时尚杂志的要求,打造出所谓的工业废土风。
她在拍照之前,还偶遇了在这里扛着长枪短炮,进行MV拍摄的幽灵乐队,这个乐队到底是做什么的她其实也不是很清楚,不过看他们的穿着打扮,估计是搞朋克的。于是就抱着与人为善与广结善缘的的态度随便聊了几句,一起拍了张照片。
其实林岗这座城市只要好好收拾收拾,还是有不少可看之处的,只不过都是一些非常规的旅游景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