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光离开后的第三天,深秋的寒意像是个不请自来的流氓,顺着门缝硬挤进了留闲缘邻书店。它似乎对店里的暖气怀有某种阶级仇恨,企图发动一场名为“冻死你”的政变,并且大有占山为王、把这里变成冷库的架势。
窗外是连绵的阴雨,天色灰蒙蒙的,像是一块被近视眼患者反复擦拭却依然模糊的旧玻璃,透着一股子“周一早晨不想上班”的深沉丧气。书店里很安静,只有墙上那块老掉牙的怀表发出的“滴答”声,像个不知疲倦的老管家在念叨着时间,偶尔夹杂着窗外银杏叶卷落的声音,那是秋天在搞“脱发”运动。
林闲正坐在柜台后,像个审阅奏折的皇帝一样整理着“声音漂流瓶”活动的投稿清单。突然,门上的风铃发出了一阵急促的惨叫。
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有客人来访,倒像是某种迷路的小鹿一头撞进了猎人的陷阱,或者是某个冒失鬼被门把手绊了个狗吃屎。
林闲猛地抬头,看见一个年轻女孩站在门口。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,袖口的毛边像是在向时尚圈宣战,怀里死死抱着一本厚重的盲文书,那架势仿佛怀里揣着的是核武器发射密码。
那是苏青。
这是林闲第一次见到她本尊。虽然程光提起过这个因车祸失去双亲和光明的姑娘,但照片显然无法传递出那种让人心疼的破碎感。
苏青的眼睛很美,瞳孔像两颗浸泡在水银里的极品黑曜石,清澈透亮,只可惜这双漂亮的眼睛没有焦距。她的目光虚虚地落在林闲身侧的空气中,像是在努力捕捉某种看不见的WiFi信号。
“林……林姐好。”苏青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哼哼,生怕惊扰了这里的尘埃,“我是苏青。程老师说,这里需要一位朗读者,我想……我可以试试吗?如果我不行的话,我就去门口罚站。”
林闲放下笔,绕过柜台走到她面前。她注意到了苏青的手——那是一双因为长期摩挲盲文点字而指腹粗糙、指尖变形的手。但这双手此刻正死死扣着书的边缘,指节泛白,用力程度堪比正在做引体向上的健身教练。
这是极度紧张的表现。
“当然可以。”林闲放缓语速,声音温柔得像是一团刚出炉的棉花糖,“我是林闲。这里没有别人,只有书,和你。就算你读得像念经,我也绝不扣你工资。”
她轻轻牵起苏青的手,引导她走向角落那间由储藏室改建的录音室。
录音室很小,墙壁上贴满了深灰色的吸音棉,隔音效果好到连鬼叫都传不出去。房间中央只有一张木桌、一支复古麦克风和一把铺着软垫的椅子。
苏青坐上去后,身体僵硬得像块刚出土的兵马俑。她下意识挺直脊背,双手放在膝盖上,又觉得不妥,重新抱住了那本盲文书,仿佛那是她的护身符。
林闲坐在隔音玻璃外的控制台前,戴上耳机,推起推子,对着麦克风说:“别紧张,苏青。就把这里当成你自家的卫生间,想怎么读怎么读。哦不,当成你自己的房间。”
苏青深吸一口气,摸索着翻开那本盲文版《小王子》。她的指尖在那些密密麻麻的凸起点阵上滑过,动作熟练而虔诚,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庞,又像是在确认自家猫主子有没有掉毛。
“第一章……”苏青开口了,声音颤抖,带着一种“我要上刑场了”的悲壮,“……蟒蛇吞象。”
起初,她的朗读速度快得像是在赶着去投胎,字与字之间毫无感情,仿佛在念超市促销广告。但随着故事推进,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小男孩逐渐在声音中苏醒,苏青的节奏慢了下来。
她读到了飞行员小时候画的画被大人们说是帽子;读到了那朵骄傲、虚荣却又脆弱得让人心碎的玫瑰花。
林闲坐在控制台前,看着波形图上起伏的线条。
苏青的声音有一种奇异的魔力。她看不见玫瑰的红,看不见沙漠的黄,但她能读出情感。那种在黑暗中独自咀嚼过的孤独,被她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当她读到狐狸请求小王子“驯服”它时,声音里忽然多了一丝颤抖的渴望。
“如果你驯服了我,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。对我来说,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;我对你来说,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……”
读到这里,苏青的声音忽然卡壳了,像是老式唱片机卡了带。
录音室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,只有电流轻微的底噪在滋滋作响。
“苏青?”林闲轻声唤道,“是不是麦克风坏了?还是你想喝奶茶了?”
苏青没有回应,但林闲听到了压抑的抽泣声。那声音从耳机里传出来,像是一根针,狠狠扎进了林闲的心口,扎得她心口那个名为“同情心”的气球漏气了。
林闲立刻推开录音室的门冲了进去。
苏青蜷缩在椅子上,眼泪顺着脸颊无声滑落,滴在盲文书上,晕开一片深色的痕迹。
“怎么了?是不是哪里不舒服?还是想起前男友了?”林闲蹲下身,握住苏青冰凉的手。
苏青浑身一颤,抬起头,虽然看不见,但林闲能感觉到她那双无神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助。
“林姐……”苏青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,“我……我读不下去了。我觉得……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狐狸。”
“为什么?狐狸挺好的啊,至少它还有麦田。”
“因为没有人驯服我。”苏青的眼泪流得更凶了,“自从车祸以后,我就活在了黑暗里。我的世界崩塌了,没有人愿意停下来听我说话,也没有人愿意带我走。我就像那只被遗弃的狐狸,在麦田里等着风吹过的声音,结果风没来,沙尘暴来了。”
林闲的心猛地一揪。
“我想起以前……”苏青深吸一口气,像是鼓起了巨大的勇气,准备揭露一个惊天秘密,“我以前……不是这样的。林姐,我以前也是个正常人,我也有工作,有生活,我也曾是个叱咤风云的职场丽人。”
“我以前……在一家很大的广告公司做策划。”苏青的声音变得空洞,“我很努力,真的。为了一个方案,我可以连续一周不回家,住在公司里吃泡面,吃到我现在看到方便面都想吐。我做出来的东西,被总监夸过很多次,说我有灵气,是广告界的莫扎特。”
林闲的手指微微一颤。
策划。广告公司。连续一周不回家。
这些词汇,像是一把把生锈的钥匙,粗暴地插进了林闲尘封已久的记忆之门,强行扭动,发出刺耳的摩擦声,顺便还掉了一地铁锈。
“可是……”苏青的眼泪止不住地流,“后来,来了一个新的同事。她很漂亮,很会说话,很会讨好领导。她什么都不懂,PPT做得像幼儿园简笔画,却总是围在总监身边转,像只花枝招展的孔雀。”
“有一次,我熬了三个通宵做出来的年度竞标方案,第二天早上,变成了她的名字。那个方案甚至连文件名都没改,只是把作者栏的名字换成了她的。”
林闲的呼吸一滞。
那个画面,如此熟悉,熟悉到让她想报警。
那是三年前的冬天,写字楼的中央空调坏了,冷得像停尸房。林闲穿着那件为了见客户特意买的风衣,手里捧着那份她倾注了所有心血的方案,站在总监的办公桌前。
那个叫小张的同事,就站在旁边,涂着鲜红的指甲油,冲她得意地笑,那笑容仿佛在说:“惊不惊喜?意不意外?”
“苏青,我去找领导理论。”苏青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,模仿着当时的语气,“我去问总监,为什么我的方案署的是别人的名字。结果你猜总监说什么?”
苏青停顿了,身体剧烈颤抖。
“他说……”苏青模仿着那个男人轻蔑、傲慢的语气,每一个字都像是在用指甲刮黑板,“‘苏青,你眼睛都看不见了,还做什么策划?能有人愿意给你一口饭吃,你就该感恩戴德了!别不知好歹,这个项目给谁不是给?反正你也看不见客户,就在后台做做数据不就行了?’”
“轰——”
林闲的脑海里,仿佛有一道惊雷炸响,震得她耳膜嗡嗡作响,差点把天灵盖掀翻。
一模一样。
那种高高在上的施舍感,那种践踏尊严的理所当然,那种将别人的努力视作草芥的冷漠。
林闲想起来了。
她也曾经历过这样的事。那时候,她还没开书店,还没遇见刘园。她穿着精致的职业装,踩着磨脚的高跟鞋,像个战士一样在职场上厮杀。她以为只要努力就能被看见,以为只要优秀就能被尊重,以为老板画的饼真的能吃。
她记得那个午后,她把自己垫付了所有款项才完成的项目方案,双手递给那个她曾经敬重的领导。
领导看都没看,就随手扔在了桌上,笑着说:“林闲啊,这个方案不错。不过,小张最近家里困难,这个项目就让她来负责吧,算她的业绩。你也知道,女孩子嘛,不要太拼,早点嫁人才是正经事。你能力强,以后有的是机会,比如帮小张改改PPT什么的。”
那个叫小张的同事,就站在旁边,冲她得意地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