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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初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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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平安,喻意一生平平安安,可我却是个弃儿。在我一岁的时候,被父母抛弃在荒野。幸运的是我被一个路过的叔叔收养了。在我两岁时,叔叔就教我技艺。三岁时,我就站上了街头,用叔叔教我的技艺谋生活。每次收到赏钱叔叔都会带我吃面,说常吃面,人就会长寿,他希望我长命百岁。

燕国永明二十五年九月十三,这是我街头卖艺的第七个整年头。这七年里我跟随叔叔走遍了大半个燕国,每个地方呆上一个月我们就要离开。因为一个地方的人们对我们熟悉了,他们也就没有了兴趣,自然我们也就赚不到钱了。所以这七年来我们不断转辗,走遍了大半个燕国,只为了让自己活下去。

这天,我站在一个叫南阳的小镇街头上,表演着铁头砸砖。

“砖头是不是假的呀?”一个声音从围观人群中传来。

我抬头,只见一个年轻男子站在人群前,手里摇着一把名贵的折扇,笑时眉眼上挑,璨若明星,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有钱人。

砸场?在这十年里我已经见多不怪了。我拿着砖头走到那男子面前,道:“大公子,您可以检查一下这砖头是否是假的。”

男子收起折扇接过砖头看了两眼便递还给我,笑着道:“一块砖头有啥看头,起码也来个十连劈吧——”

“呜——”男子说着突然痛闷一声,捂腰看向身边的人。我顺眼看过去,一个仿若谪仙般的人物。

他看向我,清雅柔亮的声音响起,“不好意思,我朋友他今天喝多了,打搅了。”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上,然后拉着那位故作失落的公子走出围观人群。

我收起碎银子,心里笑开了花,这足够我们这个月不愁吃喝了。

收工后,我与叔叔一人点了一碗牛肉面,在深秋的夜晚吃得不亦乐乎。

两天后,我们收拾好行礼离开了南阳小镇。在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途中,我们遇到了劫匪。叔叔推开我,叫我快跑,他自己则拿着大刀跟他们硬拼。但那群人下手狠辣,仅会耍杂戏的叔叔很快趴在了地上,背上插着他那把长长的大刀,嘴里鲜血喷涌。

我跑了几步,抹着眼泪又折了回去,挥着比我还长的枪杆大叫着冲他们而去。

正当他们要结束我生命时,远处马蹄声传来,风中箭羽声不绝。

我努力地抬眼,是那个人。

我跪在叔叔身旁,再也没有忍耐地放声哭了出来。这是我懂事后第一次哭泣,却是失去了世上唯一的亲人。我不知今后该去往何处,又有谁会与我一路同行,又有谁会向叔叔一样毫无理由的关心我,爱护我,包容我。

“你若愿意,以后就跟着我吧。”那人这么对我说。

我抬头看着他,重重地点头。

坐在那人的马鞍前,我回头看着叔叔的土垒。我告诉自己,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,方不负叔叔的期待!

一路走走停停,赏风赏月,直至一个月后,我们才到达天子所在地——平京。平京位于燕国南部,常年气候温和,四季如春。环境如此柔和,这里人们也是软软的。年轻姑娘们穿着轻衣彩带于风中摇曳生姿,与人交谈也是轻声细语,时常伴着柔软的绵音,如羽毛一般轻轻刷着你的耳朵。

我不习惯地用小指挖着耳朵,挖完左边挖右边。

“耳朵里进东西了?”头顶秦恒之的声音传来。

“没有。”我晃着脑袋。“就是耳朵有点痒。”

秦恒之按住我的手放下,“不要用手,小心给伤着了。明天我找大夫给你看一下。”

我开心地点点头。

“小子,又在偷乐什么呢?”秦恒之的好友赵臻靠了过来。

“哼!”我扭过头去。我不喜欢这家伙,尤其是那张嘴,一张口就能气死人。

赵臻伸手将我的脸掰了过去,“这小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,不用妆扮就可以直接上台唱大戏了!”

“公子,世子他又欺负我!”我立马告状。

“好了,赵臻,你就别戏弄他了。”

赵臻乐了一下不再搭理我,与秦恒之聊着哪间辅子换了招牌,墙脚的流浪猫还在,酒馆前的大树被折了枝,一切的一切非常熟悉。虽然知道他们肯定是富家子弟,但我也没想到富贵到如此,一个是当朝礼部尚书之子,一个是贤王世子。肯定是我上辈子积了德,不然不会让我遇到他们,从此飞进凤凰窝,不再受风霜之苦。

秦恒之居住的地方叫兰苑。苑里只有一个丫环,名叫清清,她照顾秦恒之至今已有十年了。秦恒之对她很好,很温柔。是了,他对我也很温柔,我见到的,他对每一个人都很温柔。

清清见我年经小便也不怎么让我帮忙,所以我整日跟在秦恒之后面,去哪都跟着。秦恒之也随我跟着,不管是外出办事,还是与友人相约,都有我的影子。

每每出去采买东西,总能听见有人谈论着达官显贵们的传闻趣事。平京世家显贵数不胜数,但年轻一辈里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便是秦恒之与赵臻。他俩同岁,今年都是十八。只是别人十八岁都参加科考了。这两人却天天游山玩水,饮酒作乐,所以在人后两人没少被垢病。

后来有一天我问了秦恒之,他笑说我还小,不懂,长大以后就明白了。当时我想说我不懂,你可以说到我懂呀。但想想,他那么一个站在云端的人,怎会愿意花时间跟我说这些呢?

因为那句话,我忧伤了一下午。没想第二天秦恒之便送了一把剑给我,说以后每天早上教我练剑,晚上教我读书写字。我脑子里一下炸开了花,除叔叔外再也没人对我这么好了!我高兴地抱着他,而他则笑着轻轻拍着我的背。

他对我好,我便要对他更好!因而清清的活被我抢走了,早起穿衣洗漱,晚上沐浴更衣,铺床叠被都是我。清清连近身的机会都没了,以致她时常半开玩笑的抱怨我是不是给公子灌了什么迷魂汤,千万个不幸的人中就带回了我一个,还手把手教我读书认字,习练武功。

经她这么一说,我自己也好奇了,便问了他。他倒愣住了,思索了半响,道:“我一看你,便知你非池中之物。”

“真的?”我大喜。

“嗯。”秦恒之点头。

我欣喜地蹦跶了出去,转身便撞上了赵臻。

“小鬼,什么事这么开心?”

赵臻按着我的头,不让我离开。此时我正开心着,什么礼仪都忘得干净,我冲他做了一个鬼脸就跑了。

“瞧你把人宠的,没大没小。”赵臻直接往塌上一跃,躺下,拈了块点心扔进嘴里。

“小孩子就应该高高兴兴的。”秦恒之目光仍落在书卷上。

“最近怎么很少看见清清,她人呢?”

秦恒之这才放下书。此时,外面有个男人求见秦恒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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