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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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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话自然不能认。

调子起高了,回头他再做出什么不太正派的事情来,平白让她讨厌。

调子就该起得低低的,他姿态也要谦恭——

沈禾吃软不吃硬。他身段越柔软,她越容易摒弃前嫌。

思及此,季松立刻手足无措起来:“姑娘误会了,我并不是——我只是、只是……唉!我怕你讨厌我。”

说到最后,季松声若蚊呐,也不敢看沈禾,垂眼望着椅子扶手,一副懊恼无助的可怜模样。

沈禾默默望着季松。

季松垂着头,浓长的剑眉拧着,他用力抿着嘴,下颌也紧绷绷的。

当然,最引人注目的,还是季松的鼻子。

他鼻子高挺笔直,正派又坚毅。

与他慌张话语、害怕神情毫不相搭的坚毅。

沈禾有些想笑,连忙转移思绪——

细细想来,季松这话倒也有几分可信度。

沈禾没进过官场,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绕,但她父亲四处行商,没少被各位大人们吃拿卡要。

她父亲身后有伯父做靠山,依旧活得这般小心翼翼。那些家境贫寒的士卒……被大人们上下贪腐、克扣粮饷,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季松喜欢她,这一点不必怀疑;可他道歉之余,直接说倘若重来一次,他还是会抢劫她们父女……

想着沈禾抿嘴一笑。

哪有说自己注定要抢劫心爱姑娘的道理?

季松这么说,就不怕她生气?

不过反过来想,季松能说出这话,倒说明他是位端方君子,做不来巧言令色、文过饰非的事情。

再想起季松清苦房间里满满当当的书架,想起他磨得边角圆润的红木书签,想起他声名狼藉的形象……

沈禾双手摆弄着手里盛着珍珠的红木盒子,忽然有几分可怜他:“五公子污名自保多年,想来也很是辛苦。”

季松陡然抬头,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,似乎是想笑,又腼腆局促地垂下眼:“姑、姑娘言重了。我生在宁远侯府,享用了宁远侯府的富贵,就该为它做些什么。”

“虽然……虽然传言不可尽信,但我早年也做过错事,挨打挨骂是我活该。”

“不过我绝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!我向你保证,绝对没有!”

说着季松豁然抬头看着沈禾,他举高左臂,似乎是要赌誓。

沈禾静静望着季松。

季松手握成拳,慢慢放下了手。他想别过头,又有些不舍,只能定定望着她,涨红的耳朵脸颊连成一片。

沈禾忽然有些愧疚,为着她之前觉得他贪财好色,想要利用他。

心不在焉地将红木盒子开开合合,沈禾也垂眼望着盒子:“五公子告诉我这些,又是什么意思呢?”

季松长长叹息,声音低且轻柔:“我……心悦姑娘,怕姑娘讨厌我。”

“季松声名狼藉,我知道,我说话别人也不会信。旁人骂我,我不在乎;但我不想你讨厌我。”

言罢,季松不再多言,只是放在膝头的左手紧紧握着衣摆,柔顺的绸缎被他握出深深的折痕。

沈禾也叹息。她觉得自己不该继续利用季松,可她又必须得退婚,不由横下心孤注一掷:

“多谢公子错爱,只是我订婚了。”

“若有来生——”

有来生怎样呢?

沈禾说不出口,用力扣上盒子起身:“沈叔快回来了,公子也快些回去吧。”

沈禾落荒而逃,季松望着她消失的身影,眼神愈发深邃。

看起来,她现在并不讨厌自己,甚至隐约有几分怜惜。

季松垂眼一笑,惬意地靠在椅背上,手指轻轻敲在扶手上。

她似乎比自己想象的更心软。

还有她那句“若有来生”——

他可等不及来生。

这么聪明漂亮的姑娘世所罕有,倘若他就这么放过了她,他后半辈子怕是日日都要在懊恼悔恨中度过。

订婚了又怎样?即便她已经成婚生子,她夫君也只能是他!

凉风起,白云浮动,院中有些晦暗。

季松望了眼孤零零杵在院中的珍珠袋子,笑着起身提醒:“姑娘,我还有些公事要做,就告辞了。”

“不过,姑娘最好早些收下珍珠,莫要让沈叔瞧见。”

言罢转身离去。

沈长生一顿饭吃得心惊胆战,唯恐季侯爷提到女儿。

所幸一顿饭有惊无险,季侯爷到最后也没有提到沈禾,只是让他向兄长问好。

沈长生自是答应。

也因此,夜间沈叔提及季松送来的丰厚回礼时,沈长生的酒意霎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沈叔一面捡着重点说了,一面拧了毛巾递给沈长生。

沈长生下意识地擦试着双手,许久后才叹息道:“这事不要告诉苗苗,免得她心怀愧疚。”

“回去后就给盛羽写信,让他来京城。”

说着沈长生愈发头疼——

盛羽德才兼备,难得外貌也出色。如此才貌仙郎,自然饱受觊觎。

虽说盛羽对沈禾也很有好感,但为免夜长梦多,沈长生还是想着两人早些成婚。

不想两年前盛羽没了母亲,再过三个多月才能结束孝期,是以两人的婚事拖到了现在。

如今看来,再不能拖了。即便不能即刻成婚,也能挡一挡她身边的狂蜂浪蝶。

是夜沈长生一夜翻来覆去,越想越觉得担心,次日早早动身,亲自去唤醒了女儿。

收拾妥当后,沈家一行人正要迈上归家的路程,不想季松早就带人在必经之路上等着。

沈长生不由皱眉。

季松笑着跳下马,上前几步拱手作揖:“昨夜父亲扶醉而归,今晨依旧醉着,无法为先生送别,父亲便让我等来送一送沈先生。”

将车帘挡得严严实实的,沈长生方才忍气下了马车,回以一揖:“多谢五公子。只是五公子是官身,小人不过一介草民,哪里敢受五公子的礼?”

季松连忙上前扶住沈长生:“沈先生言重了。我今日并未穿官服,也并没有公职在身,只是以私人身份来为长辈送别。”

“沈先生此话,倒让晚辈羞愧得无地自容了。”

说话间季松冷汗涔涔——

马车车厢内,她素手挑起一线车帘,如玉长指扶着墨绿色的粗布车帘,越发显得手指皓白如雪。

让沈长生给他行礼?季松怕折寿。

好在沈长生也无意多谈,寒暄几句便转身钻进了车厢。

满载货物的车队摇摇而行,盛着她的马车在最中间,很快被车队淹没。

季松怅然一笑,转身就要回去处理公务——

季松虽然只是个正五品的千户,奈何他爹是辽东总兵,因此许多政务都交给了季松处理。

此番他决意回京,自然要先将政务处理妥当,免得给他爹留坑。

至于沈禾嘛……

沈家车队满载货物,赶路的速度定然不快;她随车队而行,他快马加鞭,只要快些处理完公务,说不定他还能赶在她之前回到京城呢。

思及此,季松精神大振,一个翻身上马,远方忽然传来滚滚的烟尘,哒哒的马蹄声震得大地都似乎在震动。

紧随其后的,是季怀忠激动的声音:“五哥,你闺女孝敬你来了!”

烟尘褪去,季怀忠季怀义并行而来。

不同于季怀忠的激动,季怀义面上只挂着淡淡的笑:“一头鹿,还有两只獐子,你闺女全家老小齐上阵,一连四只老虎过来,差点吓得衙门发布告。”

季松笑笑:“老规矩,叫兄弟们一块儿来吃肉,剩下的做成肉干送给大嫂尝鲜。”

“记得和衙门打声招呼,别让他们害了我闺女性命。”

言罢又看向季怀义:“怀义,带我去见锦奴。”

锦奴是一只母老虎。

那是季松来到辽东第一年的冬天,此处的猎户得了一张斑斓锦绣的虎皮,想也不想地送给了季侯爷。

与虎皮同时送来的,还有虎骨、虎牙,说是虎骨入酒可解乏镇痛。

季侯爷多年征战,满身都是陈伤旧痛,每每苦不堪言。等到老了,他遍寻镇痛之法,为此养成了小酌虎骨酒的习惯。每每饮过虎骨酒,季侯爷的伤痛都会轻许多。

也因此,季侯爷每年都会接待些猎户,对方奉上虎骨,季侯爷加以重赏。

猎户们受宠若惊,投桃报李地将手头珍贵的皮毛一一奉上。

那日季侯爷亲自作陪,季松也跟着父亲赴宴,谈论间得知有人发现了一窝虎崽子。

那群虎崽子生下来才几天,眼睛都睁不开,被猎户发现后,一个个瑟瑟缩缩地闭着眼往后退。

季松当即动了心,宴席结束后就要花重金买下那窝虎崽子——

季侯爷以军功封侯,是个实打实的粗人,身边臂膀也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。幼时的季松跟着叔叔伯父们生活,没少听他们讲历代名将的故事。

不过嘛,指望这群大老粗读书是太难为人了。他们讲的故事,与其说是正史,不如说是传奇。

小小的季松并不知道这些,只知道在叔伯口中,大唐军神李靖的堂下养着一只斑斓猛虎。那猛虎乖顺地俯卧在李靖身侧,任他揉搓抚摸。

季松憧憬至极,偶然得知此事,自然要养一只属于自己的老虎。

不过冬日酷寒,那群虎崽子离了母亲的照顾,病的病、死的死,等到了季松手里时,只剩下一只小小的母老虎。

季松有些失望,却并不慌张。他用牛乳煮了肉糜,吹凉后,用勺子一点点塞进幼虎口中,又将它抱在怀中好生抚慰。

那只在他怀中不住发抖的幼虎活了下来。等它眼中蓝色的水膜褪去时,第一眼便望见了季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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