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虎筋强骨壮,没过多久就活蹦乱跳起来,整天对着猎犬耍威风,吓得猎犬露出肚皮躺在地上,在它面前俯首称臣,连嚎叫都不敢。
幼虎威风八面,季松因着爱宠海东青暴毙的不快一扫而空。他爱怜着幼虎,却给它起了个极尽柔美的小名——
锦奴。
用季松的话说,这只猛虎温驯柔顺,宛若小奴;偏偏又生了一张黑黄交织的斑斓皮毛,唤作锦奴,最是贴合不过。
季松的亲朋好友闻言笑喷了酒,直说季松这是养闺女,季松也笑着应下。
可女大不中留。老虎就该纵横山林,不该被人豢养成摇尾乞怜的狗。
锦奴六个月的时候,季松开始教它捕猎。一开始是割了脖子的鸡鹅,后来是划了腿的猪羊……等锦奴将一只半大的牛咬死后,季松忍着惆怅,将她放归了山林。
那是个草长莺飞的春日,森林渐渐换了绿装。锦奴依依不舍地走,满是黑圈的长尾巴几乎要拖在地上,它一步一回头,慢慢消失在绿色的森林深处。
父女一场,季松问心无愧,却有些感伤,感伤余生再难相见。
却不想锦奴聪明凶猛,到了秋天,用尾巴赶着一只半大的鹿到了放生它的地方。
虎啸震山林,更惊出了戍守的老兵。
见老兵出来,锦奴越发开心,它不住地用尾巴抽着鹿腿,迫使鹿跑到老兵身边。
那老兵认得季松,也知道他养过一只猛虎。见了这只通人性的猛虎,忽然就想起了季松。
他大着胆子射杀鹿,锦奴便退后好远,又乖顺地卧在地上,伸出舌头舔前爪上的毛。
老兵直呼稀奇,当即让人告诉了季松,季松便策马来看锦奴。
之后每到秋天,锦奴便会赶些鲜活的猎物过来。那猎物周身没有咬痕,只有被虎尾鞭打的痕迹。等猎物到了戍守之地,再有戍守士卒射杀,交给季松等人大快朵颐。
锦奴则卧在一边打盹儿,静静等待着季松的到来,最后喝一盆盐水离去。
暗红的大瓦盆里盛满了盐水,两只半大老虎安安静静地卧在瓦盆前舔着盐水。它们铺满倒刺的粉红舌头一卷一收,盐水便轻巧地送入喉中。
精盐化开的盐水清澈咸香,两只老虎快乐地轻轻摇着满是黑圈的尾巴。
不住摇动的尾巴轻盈而灵动,像天竺耍蛇人吹笛子时不住起舞的蛇。
前爪搭在季松腿上的老虎羡慕得直呜咽。它刚想离开季松去喝盐水,旁边的锦奴便将粗长的尾巴直直竖起,喉咙里呼呼地发出威胁。
迫于母亲的威严,小老虎可怜巴巴地抬头看着季松。
季松背靠着一棵两人堪堪合抱的大树。他盘膝坐在地上,两手不住地在雪白的绷带间穿插,终于将小老虎粗壮的前爪包扎好了。
小老虎探头探脑地挥了挥包扎好的前爪,开心地伸出舌头去舔季松的手,却被锦奴一尾巴抽在了屁股上。
小老虎又气又痛,回头瞪着母亲,锦奴则咬着它脖子甩到一边,走到季松身边乖顺地趴下,用脑袋蹭了蹭季松手臂上的护腕——
早年锦奴也爱舔季松的手,季松也由着它来;可她越长越大,那天它去舔季松的手背,只一下,季松手背上便满是血莎。
彼时锦奴不知所措地望着季松,季松用完好的掌心拍了拍它的脑袋,又自行包扎了伤处。
那之后锦奴再不敢舔季松,只是用脑袋轻轻蹭他;季松也不惋惜,开始用活着的猎物去训练它捕猎。
小老虎在地上滑出好远,站起身后不住呜咽,见母亲没有哄自己的心思,尾巴拖着地到了兄弟身边,趴下去乖乖地喝清澈的盐水。
四只猛虎肩背上的肌肉一块块隆起,但乖巧地俯卧在季松身边,季松手掌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锦奴的头,直到有位四十左右的壮汉过来:“五公子。”
“坐,”季松随手指了个空隙。那人见四周猛虎盘伺,先是紧张,后又激动地坐下。
季松微笑询问:“银子拿到了么?”
“回公子的话,拿到了,照旧是一百两的雪花纹银。”
辽东夏短冬长,冬日大雪封山,路途被阻,其中的动物狩猎也十分困难。
锦奴聪明凶猛,占据了离人烟最近的地盘。可辽东物产并不算丰厚,冬日漫长,许多猎人便携带弓箭入山捕猎。一来二去,反倒是锦奴有时候要饿肚子。
季松心疼闺女,可厩焚不问马(1),人总比畜牲金贵,季松总不能为了只老虎,断了山人的活路。
季松便从自己私房里拨出一百两银子,让他到了冬天,隔个十天半月就赶上一只猪羊进山,好给锦奴加餐。
一只大猪肥羊不过二三两银子,那人辛苦小半年,自己能落下四五十两银子;再加上锦奴通人性,他便将此事奉作美差。
“过几天再去支一百两银子,记我账上,”季松下巴朝着受伤的幼虎抬了抬:“这崽子被牛角顶伤了腿,倘若置之不理,它活不过这个冬天。”
“你且用心些,暂且将这幼虎养在此处库房,每日为它换药。一则救它一命,二则虎镇山林,它在这里,也免得熊瞎子野猪来伤人毁物。”
言罢,季松拽了拽锦奴的尾巴,锦奴便叼着崽子到那人身边,逼着崽子躺在地上,露出了皮毛茂密的肚子。
腹部柔软,正是命脉所在。
虎崽子皮毛炸起,张牙舞爪地起来,又被锦奴逼迫着躺下。如是反复几次,虎崽子敢怒不敢言,那人激动地去摸虎崽子的头,还趁季松不备,偷偷弹了弹它的铃铛。
季松只当没看见。恰好倚重的亲信已经将鹿与獐子开膛破肚,血淋淋的内脏不住冒着白色蒸汽。季松便示意锦奴它们来吃。
与人不同,虎豹这类野兽并不嫌弃脏器味道大,平生得了猎物,立即将其开膛破肚,先把内脏吃完了,才挑挑拣拣地吃些腿肉。
不多时,内脏便被吃了个干净,连地上粘连的血沫子都被舔得干干净净。
恰巧第一波肉也烤熟了,季怀义递给季松一把烤肉:“尝尝。”
鹿肉有些粗,咬起来有些废牙;烤制时也只加了些盐,味道算不上肥美。
但季松一连几日都不曾好好吃饭,当下也大快朵颐,不多时就将一把烤鹿肉消灭殆尽。
“前日得到的消息,说穆飏亲自去了甘肃,要接定襄伯回京城。”
季松顺手搁下了铁签子:“这么看来,这位皇帝陛下倒是很用心兵事。”
穆飏是皇帝最倚重的利剑。此番他亲自去接久居西北的定襄伯,多少能表明皇帝对边事的看重。
“他倒是想不看重,只不过虏寇占了河套,以此为依托窥伺南下而已。上次京城被围,到现在还没有二十年,当年经历那事的人还没死绝呢。”
季怀义这话说的不错。别的不说,季松他爹得以封侯,便是沾了已巳之变武勋覆没、无人可用的光。
如今西北虏寇占据河套、西南两广民变汹汹,细说起来,倒真是武将建功立业的好时候。
季松抬头望天,忽得笑了:“这么看来,我倒是不必再装纨绔,更不用整日和那群纨绔混在一起。”
季松欺压旁人的纨绔习气,一半是见不得那群纨绔行径恶劣,另一半是装纨绔装得满心不痛快,索性在他们身上撒气。
季怀义也大笑起来。
季侯爷想让季松回京很久了。只是一来皇帝继位刚刚两年,朝中暗流涌动,许多事情看不分明,父子二人都在观望;二来皇帝刚刚继位,威望不足,北边的鞑虏也想要趁机来占点便宜,是以近几年辽东很是不太平,季松便帮着他爹操持边务。
如今知道了皇帝的心思,两人皆是重重松了口气。季怀义笑着恭贺他:“还真是时来运转啊,此番你回了京城,一则解决了成家之事,二则仕途一路平坦,三来还能将痛改前非的原因推到美娇娘身上。小五,你这回也算大小登科赶一块儿了。”
大登科即金榜题名。季松武勋出身,自然不会去科考,但到皇帝身边办事,指不定几时就得了皇帝青眼,说句大登科也不为过;小登科即洞房花烛,指婚配之事。季松打定主意要娶沈禾,季侯爷也默认了此事,前几日还写信递给留在京城的宁远侯世子妃,让她操持下聘之事,这事便算是敲定了。
季松也笑,笑里却带着几分惆怅:“想起这事我就头疼。”
季怀义面带不解。
季松苦笑:“也不知道为什么,沈先生对我意见很大。我要做她男人,和岳父大人的关系却处成这样,这不是让她闹心么?”
季怀义大笑起来,隐约有些幸灾乐祸:“你当真不知道为什么?”
季松快意大笑。
货物沉重,将车辙压得很深,车队的速度就快不起来。
沈禾一行人赶了一月的路,好不容易到了京郊,天上却忽然下起暴雨来。
虽说货物用油毡蓑衣裹得严严实实的,但官道上头并没有铺碎石子,只是铲平了的黄泥土道。一下雨,本就不甚平坦的官道就变成了泥坑。车轮深深陷在泥泞的车辙里,不管怎么推都推不动。
深秋雨水寒凉,即便披了毡衣,雨水还是顺着缝隙流进衣服里,带来阵阵寒气,满队的随从也萎靡不振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