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里雨停了。
清晨六点,天色微亮,多数窗户沉在黑暗中,仅寥寥几扇投出灯光,街巷中回响着沙沙扫地声,山林偶尔传来几声鸟鸣。
临近旅舍,扫地声戛然而止,环卫手里的扫帚险些落地。河畔石板凳上躺着个人,直挺挺的跟条咸鱼似的,腹部隆起,一起一伏。她壮起胆子上前想探个究竟,咸鱼鳍抬起来抓了抓脸,又垂下去,肚子上那一团跟着蛄蛹两下。
是村里的猫师傅。
这条咸鱼是……喝多了的游客?
清洁工看向对岸酒吧,门窗黑沉沉一片,又回过头来看旅舍小楼,也没亮灯,看来安老板和莫老太都还没起,她悄悄退回来,绕开石板凳继续往前清扫。
躺在石板凳上的陆黎,还不知自己被当成了醉汉,浸泡在清凉的水汽和沙沙的白噪音里,睡得更沉了。
天色全亮,旅舍大门打开,老板看到门前的一幕愣住了。
猫师傅什么时候这么亲人了?
她捧老式搪瓷杯走近一看,居然是自家的住客。
狸花猫跳下来,前爪抓地,后肢蹬直,身体拉成一张弓,尾巴抖了抖,猫身舒展开来,冲人“喵”一声,扭头走入巷子中。
“陆黎?陆黎。”
陆黎眼皮动了动,睁开半条缝,看着苍白的天空,近在迟尺的柳条,这河岸种的不是樟树吗?怎么变垂柳了?……
看着她眼睛又缓缓合上,旅舍老板有些无奈。
叫魂声又起,脸上几缕细丝划过,陆黎脑子里的浆糊也被划开一道缝,猛地睁开眼,一张苍白的脸直直落入眼帘。六目对视片刻,陆黎一个激灵,弹坐起来,手比脑子更快接住掉落的眼镜。
所幸老板反应更快,抢先直起身子,两人的脑袋才没有撞上。
“老板!”陆黎抖着手把眼镜戴上,“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!”
“你怎么躺这里了?”老板起身太急,眼前一阵发黑,扶着陆黎的肩坐下,石凳竟是温热的。
“起得早了,出来透透气,不留神就睡着了。”等肩上的手拿开,陆黎往边上挪了挪,紧贴的臂膀分开。
“抽着烟透气?”老板手里的搪瓷杯冒着丝丝热气。
“里头不是禁烟吗?”陆黎默默将地上几只烟头拨拉到自己脚边,摸出裤兜里的糖盒,剥了颗枇杷糖放入口中,将盒子递向身旁。
老板抬手推回盒子,语气关切地问:“住得不习惯?还是床铺不舒服?”
陆黎的视线从她无名指的银戒收回,笑了笑:“就是太舒服,才睡得早了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老板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,“今天怎么安排?”
“随便走走。”村子不大,也没专门开发旅游项目,山林算是这里的景点,但陆黎没兴致爬山,“中午12点退房?”
“嗯。晚点也不打紧,没别的住客。”八月游客少,即使是旅游旺季,村子热闹的光景也不长。这位旅客看起来像是周末出游的上班族,却又驼了只大登山包,老板想了想,温馨提醒:“回市里的班车两小时一趟,末班车下午六点。”
陆黎道了声谢,她是临时出行,假期长短未知,下一站也未知。第一站会来这里,是因为这条古村在当地人气最低。不过村子曾经也小火过一阵,有音乐人在这儿举办过两次聚会。
两人一时无话,一个喝着水,一个嚼着糖。
“咕噜噜”几声,陆黎摸着肚子尴尬地笑笑,昨晚啃完那袋枣子就睡了。
老板拂掉飘到裙摆上的猫毛,问:“几点了?”
陆黎抬手看表:“6点39。”
“我们去吃个早餐,你在这等我一下。”老板没等她答话,说完就回了店里。
陆黎抽出纸巾,捡起地上烟头扔垃圾桶里,刚起身,劲风袭来,转头就见大金毛阿福兴奋地扑过来,“嘭”的一声被绳子拽得直立后退。她赶紧伸手,托住大狗的前爪,手还没摸上狗头,阿福甩头跑开,退到主人身后,呜咽一声。
“可能是猫师傅的味道,”老板扯了扯牵绳,往每日固定遛狗路线前行,“就是刚才趴你身上那只猫,村里的猫狗平时没少挨它揍。”
那猫脾气这么暴躁?陆黎记得半梦半醒之间摸了它好几把,没被咬,也是运气好。
“你养了狗?”上一个这么吸引阿福的人类,是一位养了三条狗的男生。
“没有。”陆黎摇摇头。
“怎么不养一只?看你挺喜欢小动物——”旅舍老板顿了顿,貌似是小动物挺喜欢陆黎。
“养不来。”养宠物跟养孩子对陆黎来说区别不大,都是别人家的好。她现在住的那个小区宠物条例二十多条,每条看着麻烦得很,相熟的那只萨摩耶的主人总吐槽,即使哪条都没犯,还是会遭别的投诉。
走在前头的金毛犬,一直在迁就主人步调,时不时折回来在主人脚边欢快地绕两圈,比大部分养在城市里的宠物更显活泼,“再说,猫狗好动,把它们困在狭小空间有违动物天性。”
照这个说法,老板问:“那养哪种宠物符合动物天性?”
陆黎脱口而出:“蟑螂?”
这突兀的冷笑话惹得老板轻笑一声。
陆黎挠挠脸:“阿福这名字有什么来头么?”
“因为它是一条有福之狗。”
金毛犬是老板两年前在野外捡到的,那会儿瘦骨嶙峋,伤口生蛆,兽医说能救活已经是奇迹。是旅舍的莫老太一趟趟跑宠物医院,配着土方子,硬是将它拉扯成如今生龙活虎的大狗。
“那确实有福气!”大狗的毛发油亮,背脊健硕,老人家养什么都特大只,“您挺有爱心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