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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第 29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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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

等将李管家送走了,主家示意身边的丫头捂着莺歌儿的嘴,将人带下去,拉着芝二爷走在上座,捧着茶碗送到他跟前。

说:“二爷消消气,无谓为这蹄子生气。”

芝二爷端着茶,想了想,又放下,说:“听李管事的意思,李刺史才回来,就发现莺歌儿的肚子已经显怀了。方才有李管事在,我不敢声张。”

他说:“如今细想想,莺歌儿也没说错,她肚子里的孩子确实是我的。”

眼见芝二爷心软了,主家眼珠一转,计上心头,问:“二爷可是想要把莺歌儿重新抬回来做妾?”

她深知不可能,故意发出此问。

芝二爷想也没想,矢口否认:“不可,这事儿已经闹到李刺史那里,若不能给刺史大人一个满意的答复,让他知道那孩子真是我的,恐怕不会善罢甘休。俗言道,富不与官斗,犯不着为了一个妾跟他不愉快。”

主家满意的勾起唇角,略显为难的看着二爷,自顾自的坐在一旁,欲言又止。

芝二爷看她的模样,就知道她有计策,哄着:“好人儿,你打理内院辛苦了,这样的事我一个大老爷们儿出面是不像话的,想在你手里,也不够指甲弹的。”

主家被哄得高兴,乐的请君入瓮,说:“我确实有一计,不过就是我要吃些亏,不知道二爷怎么赏我?”

芝二爷一听,忙拉着主家的手,说:“我们夫妻一体,你要什么我有个不给的?快说来听听。”

主家说:“依我看,不如将莺歌儿打发配了人,也不用往远处挑,就门房外潘裁缝家。”

芝二爷一听,当即不乐意,说:“不好不好,那个痨病酒鬼。”

主家说:“你看,我还没说完,你就急着反驳。那我不说了,你自己想法儿去。”

芝二爷连忙拉着假装要离开的主家,又是一阵郎情妾意的哄着,‘好人儿’‘心肝儿’叫个没完。

主家继续说:“你也知道那是个痨病酒鬼,见钱眼开,打发他几个钱,让他先把莺歌儿肚子里的货认下来。”

“我想着,你与那李刺史与莺歌儿行房不过前后几天的功夫,哪里就能确定就是你的?不过不管怎么着,万一那就是二爷的血脉呢?咱也不能赌是不?”

她持续说:“先让那痨病酒鬼把莺歌儿认下来,一来,是给刺史大人一个交代,表明这孩子确实是莺歌儿自己背着人偷的。二来,等孩子生了,若真是二爷的血脉,自然像二爷,任谁也不能说个‘不’字。”

她故作大方的端正坐姿,说:“到时候就对外说这孩子是我生养的,只是和尚道士说了这孩子命中有灾,需得养在外面,过了三朝才能接回来。”

“我呢,就委屈点,认下这孩子,把他当嫡亲的孩子养了就是。至于莺歌儿。”

她叹息的说:“有道是流水的官儿铁打的兵,谁知道到时候的刺史是谁?二爷要是喜欢,改个名字,又接回来就是了。”

芝二爷越听越喜欢,眉开眼笑的。

主家继续说:“若生下来的孩子不与二爷相像,反像那李刺史,也只能说是莺歌儿这蹄子心里藏奸,为了荣华富贵不择手段。我们倒也不必计较,只把她给那潘裁缝,权当她死了,也不去计较,就当是为子孙后代积点阴德了。”

芝二爷听得连连拍手叫好,拉着主家的手,说:“我的乖乖,何时如此菩萨心肠,往日尽是我看错你了。”

说着,还站起身来跟主家作揖,把主家逗的‘咯咯’直笑。

拿着手巾掩着嘴角,故作可怜的说:“也是我福薄命浅,没能给二爷生个一儿半女的,二爷膝下寂寞,不然哪里能让那小蹄子来乱了二爷的血脉?”

又拉着芝二爷的手说:“只望二爷以后少出去拈花惹草,家里五房小妾还不够的?”

又说:“我又不是那起拈酸吃醋、嫉妒的人,二爷有体己人,也是我的体己人,若说不是,那就是见外了。”

夫妻二人谋划着,决定了莺歌儿的未来。

芝二爷抱着主家喜不胜收,又是一阵调情。

主家心道:若莺歌儿在潘裁缝家生下的一男半女不像二爷也就罢了,若是像二爷,可谓是心腹大患。

即便不像二爷,以二爷这好色的脾气,过不了几日就会想起莺歌儿来,到底她生的就是比别人好。

万一她回来,难保不记恨于我。

与其防着二爷偷腥,防着养虎成患,不如现在解决了的好。

趁人不注意,便招呼了陪嫁的小厮,让他趁潘裁缝不在家,带人去把莺歌儿的胎堕下来。

再招呼几个游街走巷的地痞流氓,将莺歌儿糟蹋了,做成莺歌儿孕中耐不住寂寞偷男人,害的流产的迹象。

同时,再将莺歌儿偷人这些荒唐事添油加醋的编排了往外传,务必要让周围的人都以为莺歌儿是个□□。

再将她扔到城郊的乞丐窝,彻底做实她‘□□’‘娼妇’的名声,让她再无翻身机会。

最后还特别叮嘱,定要将莺歌儿致死。

主家拿着手帕,盘着佛珠,一向吃斋念佛她,眼底阴狠异常:“等收了她,再来收拾家里这群妖精。”

来远听着这些肮脏又恶毒的计谋,恨的牙痒痒,却因为自己是灵体,不能触碰到任何其,气的他把这些人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顿,还不解气。

“我虽早已经知道人性本恶,可莺歌儿做错了什么?她只是想活着而已……”

时光飞逝,斗转星移。

澧阳城外的盘虎山上,土匪窝张灯结彩,挂着大红的绸缎,兄弟们敞开了喝。

也端起酒碗,站起身来,向坐在上位的新人道贺。

“咱来祝大当家和嫂子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!”

说着,一饮而尽。

大当家的是一个身形魁梧的胡人,高鼻深目,卷发络腮胡。他身旁坐着的夫人,就是莺歌儿,如今出落的更加风韵,甚至带了几分杀气。

这些弟兄本也是和大当家出生入死的兄弟,都是直肠子,几两黄汤下去,更是口没遮拦。

“要我说,我是真佩服嫂子。”

那人站起身来,摇摇晃晃的,明显已经醉了:“当日大当家救嫂子,英雄救美!谁知两年过去,那个柔柔弱弱的嫂子,竟然能趁夜摸进澧阳城杜家和刺史家,亲手为自己报仇。”

他看着桌上摆着的杜芝、杜芝主家、李刺史死不瞑目的人头,又是一阵夸赞:“厉害,厉害!与我们大当家,真是郎才女貌,天生一对!”

莺歌儿的事在寨子里不是秘密,应该说这个寨子里有很多莺歌儿这样被大当家救回来的流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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